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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蕊故事的真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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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鞋夏兰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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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概是天边月在讲谈社发了一个征文启事(现在好像被删掉了),引出keyboard的一篇长篇小说,写的是朱熹怎样逼拷官妓严蕊,二十天里一再打板子,打到“双腿齐断”,以致要上夹板。可谓打屁股文学作品中的一绝了。不过我不喜欢,很想另外说几句。

严蕊是实有其人的,而且蛮有名。《二刻拍案惊奇》中的《硬勘案大儒争闲气 甘受刑侠女著芳名》这回书就是写她的事。在带绣像的本子上还可以看到这个俏妮子坐牢受苦的模样呢。好像根本用不着引用什么《千山》杂志上现代文人瞎编的文章作为创作素材的。Keyboard的小说如果说明是别出心裁的新创故事,也还罢了。却偏要声明是根据“大量史料”写成的,也要人家当作“素材”,就更离谱了。

记得好几个月以前,好像是在spanking,BDSM乐园有人发过一篇关于严蕊的故事,题目似乎是《真的严蕊怎样受杖刑》。看过后才知道《二刻拍案惊奇》中的严蕊故事已经离真相很远了,关于这个台州官妓的实际情形,唯一的第一手材料是《朱文正公(也就是朱熹)全集》中收录的朱熹参劾唐与正(字仲友)的六个折子中提到的她的事,以及奏折中摘引的她在台州和绍兴两地司理院受审时的口供。

基本事实是:因为天灾,皇帝请朱熹出山做浙东赈灾和恢复农业生产的提举使,他在巡察途中,遇到台州(即天台)外逃的灾民,向他倾诉唐太守的劣绩,他才赶到台州查办唐与正,向朝廷上奏本要罢唐的官的。他参唐与正不法的事很多,有刻剥百姓、搜括民财、贪污公库、受赃枉法、生活腐化等,不过这都是当时官场的通病,唐与正也并不比别的官坏多少,加上他和朝中宰相是姻亲,所以朱熹连上六本也告不到唐与正,最后这个迂老夫子急眼要辞官,皇帝要照顾他的面子,也不过把唐与正平调到别处做官而已。

严蕊确实是唐最宠爱的官妓,经常出入唐的内宅,还和别的官妓一起侍侯唐与正洗澡。受审时自已供认不止一次和唐做爱(供状上作“逾滥”)。唐要收他作妾,所以用太守的职权准许她脱籍。叫她到外地去住。可是唐与正要升任江西提刑使了,怕严蕊真的脱了乐籍不跟他去江西,所以并不给她在妓乐司衙门正式办脱籍手续。所以朱熹参唐的不法之事之一是滥用职权,私放官妓。而严蕊在没办正式手续的情况下,以台州官奴的身份到外地居住,如按“逃亡律”治罪要判徒刑。就算事出有因,也要按“浮浪律”判“杖一百”。所以严蕊从黄岩捉回台州,不必审问,至少就是杖罪。其实是唐与正害她的。朱熹在台州调查唐案时,唐与正虽已停职,势力还很大,一直刮翻案风。司理院衙门要对严蕊决杖,其实是借此打击唐党的气焰。唐昕说严蕊要受杖,竟派手下的打手到司理院去要抢人。没抢到严蕊,却更使严蕊非捱打不可了。这就是严蕊第一次受杖。

当时唐案涉及人犯很多,朱熹要进一步查唐的问题,认为在台州受唐党的干扰,所以把一干人犯都送到绍兴司理院再审。并不只是严蕊解去绍兴,单是妓女就有沈芳、王静、张婵等好几个。在绍兴严蕊又供了恃宠干涉公事,替人说情收人财物等事。但在绍兴再审出的事加在一起也没有告到唐与正,倒是严蕊这样的涉案人员,到结案时少不得还要因为犯了“不应律“等罪名,又受一次杖刑。而且至少是“杖四十”。这就是严蕊在二月之间一连受到两次杖刑的实际情况。

南宋时记载这件事最早的笔记小说是洪迈的《夷坚志》,也是最接近事实的记载,现在抄录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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