轻书律影

乌漆嘛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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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rgenster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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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单位,原则上,楼里是禁止吸烟的。可是架不住男女烟民众多,物业的同志只能睁只眼闭只眼。话说我们那层楼的楼梯间里,不知道谁往固定管道的金属支架上放了个带猫耳朵的马克杯,充当烟灰缸。神奇的是,这个烟灰缸里里外外总是干干净净,用不了多长时间,里面的烟头就会变成小半碗清水。

那天跟甲方开了一上午的会,不知道是不是颈椎的原因,开得我头晕脑胀。加上大姨妈快要来了,一肚子邪火儿没地方撒。总而言之,浑身上下哪儿哪儿都不得劲。

中午,我正在办公室闭目养神。小跟班突然敲门进来,还给我带了一杯“乌漆嘛黑”。对于这种明目张胆贿赂领导的行为,我完全无动于衷。见状,他非但没有离开,反而跟我腻歪上了。不过我也只是有一搭无一搭的,按着太阳穴。直到他提出一个建设性的意见:“出去抽根烟去?”。我才勉强起身,抻抻懒筋,带上手机,带上烟,跟着他去了楼梯间。

当时楼梯间里只有我们俩。他一松手,楼梯间的防火门就“吱吱扭扭”地关上了。然后我们俩就站在楼道里,抽着烟,聊着天。我当时有点儿头疼,所以大部分时候都是他说他的,我左耳朵进右耳朵出。

我那天穿了双八厘米的高跟鞋(这个高度,对于别人来说,可能只是小菜一碟,但是对于我来说,基本就是极限了)。站着站着,站累了,我就端着猫耳朵烟灰缸,坐在了楼梯上。小跟班也跟着坐在了楼梯上,坐在我旁边,絮絮叨叨。

我当时把两条腿伸了出去,鞋跟点地,勾着脚尖。渐渐地,他的话没那么密了。虽然话不密了,但是又搞起小动作了。不是碰碰我的手,就是踢踢我的脚,甚至还扽了扽我的衬衫领口。一开始我没搭理他,后来他又成心踢我的脚,我说:“你能不能消停会儿!”。说着,就把那只脚缩了回来。结果我话音未落,他伸手就往我那只脚上摸了一把。那一把可不是蜻蜓点水,而是捂住了那只脚的脚面,还搓了搓脚面上的丝袜,也搭上那双鞋脚面露得有点儿多。

我扒拉开他的那只手,特别不耐烦地瞥了他一眼:“我说你有完没完!”。他反倒得寸进尺,又扽起了我的裤脚。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他当时那副神态。看看我的脚,又看看我,眼睛里放光,仿佛有点儿惊喜,压低了声音说:“刘姐,裤里丝呀!”。

我那天倒是穿了双肉色的丝袜,不过不是裤袜,而是中筒袜,及膝。我也不知道这种算不算“裤里丝”,反正肯定不是他理解的那种“裤里丝”。不过我也懒得解释,再次扒拉开他的那只手,随便敷衍了一句:“不是”。

很显然,倒霉孩子贼心不死,就那样来回端详着我的脚,恨不得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,弄得我心里直发毛。于是我就把没抽完的半根烟扔进了猫耳朵烟灰缸,站起来准备回办公室。他突然一把拉住我的胳膊,也跟着站了起来。

我们俩身高虽然差不多,但是由于高跟鞋的加持,让我能够从战略上藐视他。尽管如此,我并没有马上把那只胳膊从他手里抽出来,只是面无表情地告诉他:“我今天有点儿累了”。可是他仍旧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,根本不予理会,他说:“我带你去个好玩儿地方呀?”。

我不禁皱了皱眉,这句话我已经不是第一次听他说了,听得我耳朵都快磨出茧子了。我们俩当时离得很近,我仿佛感觉到了他身上的,变化。可是大中午的,又是在单位,我有点儿犹豫,没说去,也没说不去。

关于“我带你去个好玩儿的地方”这句话的由来,小孩儿没娘,有点儿说来话长。

有一回我们去密云开会。完事儿,他请我吃了当地小有名气的一家“水库活鱼”。酒足饭饱,他撂下筷子,神神秘秘地跟我说:“刘姐,我带你去个好玩儿的地方呀?”。倒不是我好奇心有多重,只不过闲着也是闲着,加上骨子里自带一股雷厉风行的傻劲儿,非常爽快地就答应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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