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谈录之三 谈谈屁股板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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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时巧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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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说“屁股板子”
你问打犯人屁股啥时才用毛竹大板,那是明朝才有的。 明朝开始还是用荆条打,判“杖刑”的用粗一点的条子,判“笞刑”的用细一点的条子。都是打屁股,不打背了。大概到明朝后半,就兴用板子打了。书上查不出来,从明朝印的小说的插图上能看出来。那时候板子的尺寸和分量没个准,图上画的,有的可宽了。换成板子打,又得象宋朝那样折算,开始大概还是二十大板顶“杖一百”,大板子打人可厉害了!女的更抗不了。我记得有一篇小说里,有一家的小老婆跟长工搞破鞋,怕家里人发现,就帮长工把大老婆的女儿也干了。这闺女尝到了甜头,也就老跟长工干那事。结晨搞大了肚子,瞒不住了。大老婆知道这事,想了个灭口之计,等女儿偷偷生了,让这个长工把孩子弄出去埋掉,三个女的在长工睡熟后把他给勒死。后来案发,都判死刑,当堂每人都是脱了裤子打二十大板。下到牢里,那个闺女当天晚上就死了。大老婆跟小老婆多捱了几天,屁股啥样不用说,大腿都肿老粗,多遭不少罪,也是送了命。也有打得多不死的,象《醒世姻缘》里写一个妓女让个阔少爷娶了当小老婆,逼死大老婆被判了死刑。下了牢等处决,又跟管牢的官乱搞。那官就把牢房一把火烧了,弄个烧糊的尸首顶她,把她弄出来做小姘。案发后,审她的官上了火,当堂打她六十“鸳鸯大板”,就是两个人一左一右一板一板轮着打。光屁股打得皮开肉烂,淌了一地血,人就剩一口游气。可她在牢里躺了半拉月,捱过来了。又过半年,解到别处复审时,又捱了四十大板,当时还不死,雇人用门板抬回本县,半道上才死的。这也是个二十来岁的小娘们,真抗打。不过大概也跟板子有大有小有关系。你看那天斗破鞋大会上打刘玉兰,使的是三指宽的木板子,打了多少?不说一百,也有八十吧,紫是全紫了,可并没出血,后来还能走十多里路。所以,从前的毛竹大板肯定是又厚又沉,才能二十板就把人打死。
到清朝,板子尺寸份量就有了规定,分大板子和小板子两种, 具体我记不准了,反正比明朝的薄了,轻了,竹节头上的凸棱都得削平。杖刑用大板子打,笞刑用小板子打。折算法是以五折十。杖一百,是打五十大板。到康熙皇帝,又改成以四折十,去零就整。这整是逢五逢十叫整。比如通奸,是“杖七十”,四七二十八,只算二十五板。最多是“杖一百”,就是打四十大板。也叫“满杖”。一般人,连女的算上,光捱四十板都不能死。跟明朝的大板不一样了,举例说,《子不语》里讲个女的捱屁股板子的事。她是在自家开的小茶馆里当女招待的,才十九,长得又白又嫩。叫全姑。跟邻居姓陈的小伙子搞破鞋,让抓到县衙门里,县官要打男的,这小妞心疼得不行,趴到小伙身上,哭哭啼啼。县官恼了,本来只该打二十五板的,硬是一人打四十大板。这一回,公差见她身子娇嫩得不得了,皮肤薄得象没有似的,不忍下狠打。可对她当然也够受的。姓陈的见她对自己这样有情有义,县官把全姑“官卖”(就是把她押着,等人出价来买她做丫头或妓女,身价钱归县里),他就托人出面把小全姑买回家跟她成了亲。可不到一个月,这事又让县官知道了。把她俩再抓进衙门,这先打女的,又看出她事先偷偷用棉纸裹旧棉花缠屁股上,亲自把她裤子剥光,监督着公差又打了她四十大板,这下掌刑的也不敢心疼她了,必是打得够煞实了。那书里描写她给剥了裤子,露出来两瓣鼓溜溜的屁投,就跟 一团白雪,太阳晒着了都怕化了,一捱板子就成了烂桃色,可打了四十板,还活下来了。到底官卖给一家富户做小妾。倒是那小伙子,这次是女的要捱打他去护着,结果让先打了好几百个大嘴巴,又重打四十大板,再加上不到一个月以前捱的四十板本来打得比女的重。回家一个多月后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