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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通奸重打四十大板 - 原作 小白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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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力士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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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是一个姑娘,跟一个杀猪的小伙自来相好。女的不嫌男的干这营生,那自然是真心爱他这个人。她爹妈却硬把她嫁给一家有钱的做童养媳 ,那必是贪图钱财了。旧社会里这样苦命的女子有的是,那是封建买卖婚姻最可恨的一种。可是这小伙不干了,成亲的晚上,他带着杀猪的刀子,摸进了洞房。把小老公捆上了,拴在床腿上,拿刀逼着那家退婚。谁敢进屋就要宰这小孩子。那家人当然不敢进屋,可又不能掉这个架。就一面说好商量,一面派人报了官。

小伙为了要那家死了娶这姑娘的心,插上房门就跟女的上了床。女的也真就跟他干上了。这你看算不算搞破鞋?等县官领了一大帮人来了,他俩在屋子有小孩做人质,人多也进不去屋。他俩就逼那家送吃送喝,泡上了。还是要那家退婚。可这事经了官了,就是这家再说退婚,县官大老爷的脸往哪放?

县官就想了个绝招,男的是光棍一条,拿他没法,就把女的爹妈抓来,让这老俩口跪在门前,央求女的开门。不开,就用皮掌一遍一遍打她妈的嘴巴,扒了她爹的裤子,一顿一顿打小板子。我这里说一说,清朝时候,判了刑打屁股用大板子。打人的一头有二寸宽,手握的一头是一寸五。审案拷打逼供用小板子,大头是一寸八,小头是一寸。她爹她妈都让打得又哭又嚷的,她爹先后捱了有二百板子,妈捱了有一百皮掌。女的腮帮子打烂了,男的一屁股血,都淌到地上了。可这当女儿的在屋里还是不出声,不开门。要说这姑娘起先恨她爹妈把她卖做童养媳,不理她爹妈,是情理中的事。可爹妈打到那么,她能不动心吗?可要一开门,她俩僦全完了。就豁出自个儿,也对不起小伙伴呀。这叫进退两难,所以只好不出声了。是不是在屋里哗哗掉眼泪,别人就不知道了。可有一样,要是她真心疼爹妈,只要朝外喊:再打我爹妈,就在屋里一样揍孩子,外面也就备不住不敢再打了。她不这么干,要说是心太软,不忍对不懂事的孩子下手,倒不如说还是恨爹妈的心胜于疼爹妈的心。

这一招没好使,县官就从监牢里找来一个专能挖壁洞的惯偷,到底在夜里扒开屋顶进屋把这对男女抓住捆了起来。等天一亮,套上铁链子带回衙门,全县都轰动了,从衙门外到大堂口挤满了看审的人。书上写这女的用了十二个字,是“娟娟白晰,纤腰弓足,颇有风致。”这“娟娟”是形容女的长得美的一个词。有的字典上说,是“明媚”,也就是说那个媚劲能让人看了觉得眼前一亮。“风致”说白了就是“味道”。这么个小美人儿,当然不甘心做童养媳。不过那个男的可长得挺黑,大胡子,脸上还有麻子,也有女的就喜欢这种男的,觉得那才有男人味,那是各人各有心里爱,是不是?可一般人就更得说这女的特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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