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X/X)谁也不是谁的谁(10月13日第二章更新在首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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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极品懒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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懒猫坑品不好,跳坑请谨慎,本文纯属虚构,请勿对号入座
谁也不是谁的谁
有缘相聚,有缘相遇,便足矣。
林姗是我的高中同学,闺蜜,一个小区的近邻,也是我在这个圈子里的唯一好友,当然,我知道SP的含义也完全是林姗的功劳。
我的老爸老妈和林姗的老爸老妈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类型,我是放养型,林姗是豢养型。当年林姗家的规矩在我看来简直不可理喻,比如不许在学校餐厅以外的地方吃饭,骑自行车不许单腿着地等等。还有,就是不准上网。现在想来,这个限制还是非常正确的,高中时一心读书的林姗一直在前三名徘徊,一心泡网的我一直在三十名徘徊。
高考结束的那个暑假,我跟林姗几乎天天厮混在一起,早8点到晚6点坚守在我家电脑面前,聊天、游戏、看电影。当西游可以转生的时候,当QQ聊腻的时候,我们终于又发现了新的乐趣――碧聊的语音聊天室。我跟林姗都有一副好嗓子,于是便在碧聊里混的如鱼得水。我们用一个账号,一个耳麦,你一句我一句的唱歌,你一句我一句的跟人聊天,于是,碧聊里便多了两个挣着说话、挣着唱歌的丫头。
也许是老爸老妈觉得忽略我太久,也许是觉得我高考超长发挥值得奖励,总之,他们决定带我出去旅游一周。临走的时候,我推荐郁闷的林姗去小区西面新开的网吧,因为那家网吧有吸烟区,因此大多数地方闻不到讨厌的烟味。
当我从福建回来的时候,林姗一脸的怨妇相,直抱怨说,碧聊里我们常去的聊天室的人都一直在追问她另一个哪去了。我用一串贝壳的风铃方换来了她的喜笑颜开。继续久违的语聊,林姗却登陆了一个我从来没去过的聊天室,痛快天空。
第一章:朋友
我和林姗的常用语一:好东西要和朋友分享
我和林姗的常用语二:朋友是用来陷害的
我不知道这属于陷害还是分享,反正林姗笑的像一只奸诈而又可爱的小狐狸。我跟林姗一直喜欢一样的东西,一样的音乐、一样的明星、一样的零食、一样的颜色,所以她直觉的认为我们也会一样的喜欢SP。那天,我跟林姗肩挨着肩,头并着头的在天空里翻看各种信息,文字、图片、小电影,等等等等。注册的时候,林姗问我要注册什么名字,我看着旁边正在酣睡的波斯猫,随手打上了极品懒猫四个字。林姗接着抗议,你懒我可不懒,我起的比你早,睡的比你晚,还活动的比你多。我斜她一眼,说,那你就叫狐狸姗。于是,我们第一次用了分开的名字注册,于是,天空里多了一只猫和一只狐狸。
好吧,不得不承认,在刚开始的时候,那些文字和图片对我来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,直看的我热血沸腾。跟狐狸姗这个纯种小被不同,懒猫对所有的方式都有着强烈的好奇心。那时候我一直纠结于用手打屁股,手和屁股哪个会更疼的问题,我对着狐狸姗贼笑,“咱俩实践吧,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。”于是,狐狸姗这个纯种小被就被懒猫这个不明物种按趴到了床上。现在想起来,应该是狐狸姗乐见其成,主动配合,懒猫当了回免费劳动力。
我承认第一次的主动生涯懒猫非常不合格,我甚至都没敢拉下狐狸姗的粉红色小内内,只是象征性的把裙子掀了起来,然后开始发呆:这丫头确实没有我白。手下的力道逐渐加大,小内的边缘开始出现淡淡的粉红色,异常的诱人,手掌是一片火热,手下的肌肤也是一片火热,掌下的肌肤颜色开始逐渐的变深,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主动都会被这抹颜色所吸引。
结束之后我跟狐狸姗并排仰躺在大床上,我总结出两个字:手疼。
暑假总是过得很快,大学开学,我跟林姗理所当然的被分开了,她去了北京,我留在当地。